1983年元月20日,刺骨的寒风刮个不停。夕阳透过玻璃窗照进湖北宜昌枝江县(1996年7月30日,撤销枝江县设立枝江市,所辖行政区域不变)公安局刑侦队办公室,仍让人领略到冬天的寒意。突然,桌上电话铃声响了,刑侦队长抓起电话,便传来百里洲派出所廖明元所长急促的声音:“前天,三港大队赤脚医生苏元珍突然失踪,不知去向!”
百里洲区三港大队赤脚医生苏元珍,于1983年元月18日在家吃过午饭后外出未归,离家时曾对其养父苏友敏说过,“您准备点儿菜,晚上有客人来,我到医疗室去。”当天下午,该大队社员李柏忠,去医疗室请苏元珍看病,等到天黑,未见苏回来。其养父在家准备了晚饭,等到晚上8点多钟,也未见苏元珍回家,起初以为是有事耽搁了,就没在意,便睡觉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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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是,直到第二天上午10点多钟,苏元珍仍未回家,其养父便去向大队干部打听苏的消息,妇女主任王永凤说:“昨天下午两点多钟,看见元珍同杨老师在代销店买芝麻饼干吃过,可能是到张光好家给他二爹打针去了。”
他又到张光好家去问:“昨天我的元珍来给你二爹打针,怎么没有回家呀?”
张说:“没来啵!”
后来他又找了几个人打听,都说没有见到苏医生。其养父寻女心切,一边继续向人打听,一边找人“算卦”。算卦的说,是跟一个男人向东南方向走了。
由于苏元珍的丈夫已病故3年多,她仍未改嫁,这样,“苏与男人私奔”的消息,便一传十、十传百,迅速在群众中流传开来。
一会儿有人说:“苏元珍和一个男人在某树下站过,还有脚印哩!”;
一会儿又有人说“他们还在房中躲到天黑才坐船走!”
一时间风言风语,越传越神,总之苏元珍是消失了。
1983年2月23日清早七点多钟,晨雾在江面上飘荡。互助三队社员陈贻财到长江边去挑水,发现赫家洼矶头湾处,有一包灰白色物体漂浮在水面上转悠。出于好奇,他放下水桶,爬上停在江边上的渡船,用撑竿将漂浮物扒到岸边,提上沙滩,想看看袋中究竟是什么东西。当他将口袋打开,倒出来一看,禁不住吓出一身冷汗!
一具无头无肢的死尸躯干呈现在他眼前,气味臭不可闻,惨不忍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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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倒吸一口凉气,便将尸体和口袋抛入江中。这时,公社干部龚孝全到渡口等船过河,见陈慌慌张张,就问:你这么早在河里做什么?
陈便向龚讲了捞起尸体躯干的经过,龚听后感到人命关天,事情重大,立即在附近找来几个小伙子,重新将尸体捞起,并派人看守,他过江到县公安局报了案。
对于警察来说,案情就是命令。农历正月初五,刑侦队长立即派侦查员常兴源、杨毅和法医季明生等人,赶往现场,迅速展开初步勘查,常报告说:这是一起杀人碎尸案,被害人是女性。无头无肢,已成巨人状,颈、上肢、下肢等肢解处有明显刀痕,肚子上亦有锐器伤口两处。
刑侦队长立刻向局领导汇报了情况,局领导十分重视,决定由刑侦队长带领侦、技人员组成专案组,当晚赶赴现场,布置并开展侦破工作,决定:
1、派法医将尸体连夜送地区公安处进一步作法检;
2、深人发动群众,尽可能详细地掌握情况;
3、千方百计寻找尸源。
江中浮尸是从何处流来的呢?装尸口袋是可提供侦察范围的唯一线索。
可是,装尸口袋又被陈贻财在惊吓中抛入江中,致使线索中断,怎么办?专案组决定到沿江大队去租两条渔划子船,沿赫家洼下游3000米的长江水段,反复用滚钩打捞。
功夫不负有心人,经过一天的打捞,终于于25日下午,在现场下游1000多米处,捞起一条帆布口袋。据当地群众说“这种口圆方底的口袋,只有百里洲妇女会做,几乎家家户户都有。”后经陈贻财本人辩认,他确定是装尸口袋无疑。
验证死尸难度极大。但是,为了查清尸源,为侦察破案提供线索和有力证据,面对这具腐烂多时,无头无肢的死尸,公安局和地区公安处的法医们,克服重重困难,反复验证,最终认定:死者,女性,年龄在30-35岁之间,系他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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尸检有了结果,专案组立即向长江上游两岸的宜昌、宜都、松滋等县和本县上游各区、镇、社发出了协查尸源的通报。请求速查1983年元月以来失踪的成年妇女。这时我联想起一个月前,三港大队曾发生赤脚医生苏元珍失踪的案件。当时调查,说苏是跟人私奔了,但并无实证,苏元珍是否就是这具无名尸呢?
专案组决定先深入调查苏元珍的情况。经查实:家住三港大队四队的苏元珍,32岁,身高1.56米。任大队赤脚医生多年,其丈夫黄某三年前病故。家有养父及女儿。
也有群众反映说:苏生活作风不大正派。
苏的养父反映:苏失踪当天是在家吃的午饭,有猪肉、红辣椒、白菜等,下午两点钟左右与学校杨老师一起买芝麻饼干吃过。
上述情况与尸检结果相吻合,根据几天来深入了解的人证、物证情况梳理和尸检结论,证实无名死者就是苏元珍。
据陈贻财讲,最初发现浮尸在矶头下约30米,离岸边10多米的水面上回水湾处漂流,西南风,风力一二级。
苏元珍是被人杀害碎尸后抛入江中的,为测定沉尸地点,专案组在现场反复进行实验,证实只有在矶头下两米处向江中抛物,才能顺水流到回水湾。因此确定:沉尸处极有可能就在矶头下两米处。
为了寻找更多的线索,给破案提供更多有力的证据,专案组请当地铁匠打了两把带倒钩的铁叉,安上5米长的竹杆,租来一只小船,由侦查员们轮流站在小船上,在矶头下2-5米范围内往水下插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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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天上午钩起一袋被肢解为四段的两条腿,还装有20×20大小的石头两块。
这下可热闹了,群众说:“呀……!这么深的水下,他们怎么这准确,还真神哩!”
有人自作聪明的说:“嗯,你不知道吧?枝江公安专门到广州搬来高级侦探,带来的高级探视器,能看到江底哩!”
钩起了尸体下肢,证明专案组确定的沉尸点是完全正确的,接着专案组又继续捞了两天,可是,再未钩到什么东西了。
后来,请宜昌港务局的潜水员,在水下30米范围内摸了两天,只摸到一条化肥袋,内装有两块毛石,同时还摸起一根约3米长6公分粗的钢管,钢管上密密麻麻有数百个钢叉戳的白印。
阳春二月,天气晴朗,无风无云,太阳晒在矶头湾的石头上,冒出一阵阵热气,使人感到躁热。请来的潜水员潜入水下探摸,需要有人压气送氧,这是一件很费力的苦差事。当时为了保密,只有侦查员们自己干,虽然10分钟就换一次班,还是累得汗流浃背,直喘粗气。但十分遗憾的是,死者的头和上肢可能被水冲走,始终未捞起来。
根据尸检和提供的口袋线索,专案组决定以三港大队为中心开展工作。为了广泛发动群众,专案组在三港大队召开了全体群众大会,公布案情,发动群众提供线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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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案组组长在群众大会上讲了三个问题:
1、当众表明我们的决心,案子不破不走,如到当年底还不能破案,我作为刑侦队长就请求上级免我的职。
2、凶杀案发生在大白天,陌生人是骗不走苏元珍的,因此罪犯可能就是三港大队的人,号召群众打消顾虑,擦亮眼睛,下决心把这个穷凶极恶的罪犯挖出来。
3、知情群众要提供线索,协助公安机关破案。
专案组通过座谈会和个别访问,开展调查,在三港大队内排查嫌疑对象。
最初排出24名,经逐一筛选,排除了23名,焦点集中到“19号”嫌疑人身上。
“19号”嫌疑人张光好,男,34岁,血型“B”型。三港一队人,张长期担任大队电工,1982年开始任大队电影放映员,家庭经济生活比较困难,为人性格粗暴,其二叔患肺气肿病,从元月16日起,一直请苏元珍看病打针,张家距大队医疗室仅一里之隔,但每次都是张用自行车接送苏,18日下午不知为什么?张却没有接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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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案组决定查清张光好的问题。
深入群众查线索。专案组动员全大队1500多名男女成年人,回忆元月18日下午的活动情况,如回忆那天自己在做什么?别人在做什么?侦查员们分别到各队找社员个别调查,详细记录,然后逐一查证核实。
调查结果,有11名社员,在元月18日下午4点左右看到张光好在大队礼堂附近活动。
社员胡某下午与弟弟到江边拖沙石,四点钟返回时,见张光好骑自行车到礼堂,他们倒完沙子,又休息了一会,约一小时后,再去拉沙子时,又看到张从大礼堂出来,骑着自行车向一队方向去了,样子像是很着急;
社员李某下午五点钟左右路过礼堂时,见张光好从礼堂侧门出来,并随手锁了门;
社员宋某下午到其兄处玩,四点一刻回家时,看见张光好在开礼堂大门,苏元珍抱着手跟着张进了礼堂,随后礼堂大门关上;
另据张妻证实,张四点多钟不在家,六点钟左右才回家吃晚饭,后来说要去买猪饲料,晚上七点钟出门,十点多钟才回家休息,出门时还带了几条口袋和麻绳。
张光好嫌疑上升了。但作案现场在哪里呢?
查遍了全大队6个仓库、10个牛栏屋、81个沼气池和空屋,均未发现作案现场。张光好是放映员,当然他有礼堂钥匙,第一现场是否就在礼堂呢?为找到第一现场,专案组决定全面勘查礼堂。最后确定,礼堂就是第一现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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接着专案组对装尸口袋,运尸工具进行了调查,在查看装尸用的帆布口袋时发现上端已被剪去一截,剪口边沿还残留一个字的下半部,隐约可见,似“找”字,又似“我”字显然上半部已被剪去。
残留的字是什么意思呢?于是组织全大队社员辩认。有人说:“口袋上残留的字,可能是大写'义’字的下半部,上半部被剪掉了,张的二爹叫张大义,因年老多病无人照顾,由张光好赡养,口袋是张大义的”。这又是一个小小胜利。
运尸工具呢?杀人现场距抛尸现场约有十里路,而且是沙子路,很不好走,专案组分析,张如用板车拖,目标大速度慢;用机动车运,张不会开车,要请人帮忙,而且目标太大,容易暴露,可能性也小;唯独张光好有一辆载重自行车,货架两旁有折叠踏板,张用此车运尸的可能性极大。
要把张的自行车弄来不是一件易事。张和自行车几乎形影不离,他不骑时就锁在家里,谁也不肯借。事虽然很小,如果方法不妥,事必打草惊蛇,引起不良后果。因此专案组必须想一个妥当办法,既要有理由,又要借后不暴露意图,就为这件事,侦查员们想了几天几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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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一天专案组在村主任家开会,张光好想探视专案组的动向,也来到村主任家门前坐闲,恰在这时,三合大队治保主任报案,说他们大队发生盗窃案,要求到现场。借车的机会终于来了,专案组组长抓住这一时机,请村主任帮借几辆自行车,村主任说:“我有一辆,还差一辆喳!”
他看到张光好在门前闲坐,便顺口对张说道:“杨队长他们有急事,把你车子借用一下吧?”
因为是村主任找他借,又不是办三港的案子,他不好拒绝。
专案组很顺利的将张的自行车借到手。侦查员江书明很机灵,骑着张的车子转悠了一圈,迅速就将车子骑回驻地。显然张的自行车已经精心清洗过。经对货架、踏板等处进行联苯氨试验,发现他的车子上残留的血迹,均呈强阳性反映!
送省厅化验:为“人血”。血型“O”型。与苏元珍的血型相同。
因此可以认定,张光好的自行车就是运尸工具。
一切证据表明:江中无头浮尸是苏元珍,杀人碎尸凶手就是张光好。
经县局批准,于1983年8月5日,将张光好刑事拘留,并组织了以预审科长姜从英为首的几名预审专家,对张光好进行突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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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光好坐在石礅上,眼望天花板,两手放在腿上,笔直坐着不动,装着若无其事的样子。姓名、年龄、出生、籍贯?姜科长问。
我叫张光好,现年35岁,出身种田,百里洲三港大队人。张光好回答。
为什么把你弄到这里来?
不……不知道。仍然装着满不在乎的样子。
姜科长想,这个家伙还有点狡猾劲,要设法斗垮他的傲劲!于是说:“你不知道吗?你心里还不明白呀?最好不要装洋!现在是要认清形势的时候了,你还可以抵赖得了吗?”
他的话虽简短又轻言细语,但坚决有力!可能触动了张光好。只见他腿发抖两手不知怎么放好,一时解衬衣扣子,一时又扣上,他的汗如雨点般往下滴,说话也前言不搭后语了。这是他内心斗争激烈的表现。
姜科长知道张光好坚持不下去了,但仍心平气和的讲宽严政策,讲案例,指出他只有主动坦白交代,才有希望得到宽大处理。
时针指向凌晨一点零五分。突审已进行五个多小时了。张光好在政策威力的感召下,终于低下头,突然“扑通”跪在姜科长面前说:“我……我交代,要求政府宽大处理我。”
“可以考虑,但要看表现而定,现在你讲?”姜科长说。
他交代了强奸杀害苏元珍的全部经过:苏元珍长的比较漂亮,以前我就听说她有作风问题,我很早就想玩玩她,但没有机会,前几天她找我要电影画报做'样包’,我答应她过几天给她。18日下午,苏元珍来给我二爹打了针,四点钟她和姑妈张大秀一伴从小路回医疗室去。
我想起她要画报的事,随后我骑自行车到大队礼堂门前,见姑妈已前面走了,苏元珍正准备往医疗室走去,我喊:“元珍,你说要电影画报的就来拿呀。”
这时苏元珍转身说:'好!”就跟着我进了礼堂。
我将礼堂大门闩好后说给画报可以,提出和她先玩一盘。苏不同意,并说:“大天白日的,你瞎说八道。”
我将她抱住,她拼命挣扎,骂我,打我,就在我抱她推打过程中,因用力过猛,她的头撞在礼堂内的方型柱子上,顿时晕倒在地。我便趁她未醒时强奸了她,我在强奸过程中,她醒过来,我害怕她醒后去告我,便从放映台抽屉中拿出匕首,朝她捅了两刀,她死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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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把尸体藏在放影台桌子下,又在礼堂周围转了一转,见没有人,才回家吃晚饭。饭后对妻子说我出去买猪饲料,拿了一条帆布口袋,两条化肥袋子和麻绳,晚上七点多钟出门,天黑了才进礼堂,将苏元珍的尸体用帆布口袋装着,并抱上自行车后坐架上横放着,用绳子捆好,趁天黑,我推着自行车,不敢走正路怕碰见人了,便横穿沙地,爬田埂,瞒天过海将尸体推到赫家洼矶头湾,在水边将尸体肢解成八块,上身装在帆布袋子中,头和膀子装一蛇皮袋,两条腿砍成四段装一蛇皮袋,共装了三口袋,都装上石块,扎好口后沉入矶头湾水中。
问:交待凶器的来源和去向?
答:凶器是半月前放电影时,几个娃子打架掉在电影场上的一把双刃尖刀,我收场子时捡到的,有五六寸长,寸把宽,很锋利。就放到放映台抽屉中的,作案后就丢到长江里了。
问:苏元珍的东西呢?
答:她死后,我搜了她的荷包,共搜出一串钥匙,70元钱,10多斤粮票,钱和粮票我用了,衣服和钥匙丢到江里去了。
问:你作案后作过那些准备?
答:您们一来我就知道逃不脱了,我很后悔,我犯了死罪,对不起政府,也对不住妻儿。我想万一被抓到了就是死路一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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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光好还交代了一些犯罪细节,他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,至此全案大白。
张光好强奸杀人碎尸,手段凶残,罪大恶极,经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批准,判处极刑,于1983年9月执行枪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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